我坐在领奖台上,看着赞助商们一张张狰狞恐怖的脸庞,准备开始哭泣。看到我的脸涨得通红,妈妈把我抱过来安慰着,疼惜着。当听到喇叭里传出的刺耳声音时,我实在没忍住,哭了,哭得极伤心,台下的观众们先是一脸诧异,然后他们开始笑,笑得很开心,任凭我在妈妈的怀中挣扎抽泣。

今年我一岁零三个月,几个巨大的电脑集团合资搞了一个未来天才的奖学金,我是过来领奖的,因为在同龄儿童中,我是唯一一个懂得如何设置proxy的人,这个对他们来说是个奇迹。虽然我还不是很会说话,但起码的礼貌还是有的,接过了主办者递来的金色奖牌后,我带着满脸的泪花儿对他说“啪啪”。我比他们想象得更聪明,因为在他们的视线之外,我还会做更多的事,比如在线聊天,我每分钟可以用那双面积不到一寸的手打出一百二十个字来,如果高兴的话,我会在一个能看得见阳光的日子里背着妈妈用photoshop画一张抽象画,这些不能被他们发现,否则我会有很多麻烦,我的潜意识告诉我,一个少年天才会在众人的崇拜目光的狙击之下变成彻底的白痴。

其实我不算是个天才,之所以能做到这些,也只因为当初我狠下心来没喝那个叫孟婆的人递来的一碗汤,现在的这些雕虫小技只是我前生的一点回忆。而我之所以没喝那碗汤,除了因为它非常刺鼻之外,还有个很重要的原因:我不能忘了她,我们之间还有一个不见不散的约会,我必须回来找她。记得以前看过一个叫胭脂扣的电影,那里面的女鬼带着一串数字去寻找前世的缘分,我和她有区别,我不是鬼,而是个投胎重生过的人。不过我们却有相同的境遇,我也带着一串数字来找人,那串数字是她的ICQ号码,这使我能在internet蓬勃发展的今天从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找到她。说到这里,我想有必要回忆一下过去,让我们从头说起。

三年零三个月前,也就是一九九六年的冬季的某一天,在网上闲逛的我(不知道用我是不是合适,因为这几段里的我属于前世,为了图个方便,就先不改称呼了吧)无意间闯入了一个叫青草地的论坛,在那里我碰到了一个叫莲的女子,也就是上文中提到的她。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正在贴一首席慕容的诗:我,是一朵盛开的夏荷。多希望,你能看见现在的我。风霜还不曾来侵蚀,秋雨还未滑落,青涩的季节又已离我远去,我已亭亭
不忧 亦不惧。现在正是最美丽的时刻,重门却已深锁,在芬芳的笑颜之后,谁人知我莲的心事。无缘的你啊,不是来得太早
就是,太迟。我没多想,直接回了一贴,把这首诗连带她那无病呻吟的小资情趣批驳得体无完肤,后果可想而知,我们大吵,揭开了我们之间的爱情故事的第一幕:不打不相识。风雨之后,我问她在哪儿,她说人在朝阳门。我们之间只距离一站路,我在东四十条。

接下来的数月,我心存邪念,准备把这个清纯温顺的女孩骗到手,我放弃了所有的业余时间回到网上与她见面,总算皇天不负有心人,有一天她说她爱上我了,欣喜之余我想邀她出来见一面,要求被驳回,她说她还是喜欢在网络的幻境里飘浮游离,我说随你,我会等你。那时候,我并不清楚我是不是爱她,因为现实中的我很空虚,总是在人前显露出一丝孤寂,有个叫师爷的同事说我有点自闭,我把它叫作忧郁。在金秋的某一个凌晨,我突然发现自己是真的爱上她了,因为那天我睡不着,就起床画画,一开始神智还算清醒,到后来就漫无目的地乱涂了,迷糊中睡去,第二天中午起床时,我发现那张速写纸上除了一张模糊的面孔外,还写了无数个我爱你。我把这件事告诉莲,想证明我的真心,她不太相信,因为一直以来我把自己伪装得玩世不恭,她怕我在打什么坏主意。那天的事其他都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她对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这么老套的游戏你也拿出来玩,没劲。我好象是气冲冲下网的,隔了许久也没再去那个地方。在其他的聊天室和论坛逛了许久,也没再碰到一个让人心动的女子,只能讪讪地回去,发现她又在灌水,还是席慕容的诗:人若真能转世,世间若真有轮回,那么,我爱,我们前生曾是什么?你若曾是江南采莲的女子,我必是你皓腕下错过的那一朵。你若曾是那个逃学的顽童,我必是你袋中掉落的那颗弹珠,在路旁草丛里,目送你毫不知情地远去,你若曾是面壁的高僧,我必是殿前的那一炷香,焚烧著,陪伴过你一段静穆的时光。我觉得那首诗该是送给我的,就换了名字上去,我问她:“是在想念什么人么?”,她说是,“为什么不和他联系?”,她说:“我在守株待兔,他一定会回来找我”,然后就毫不留情地拆穿了我,她竟然记得我用过的所有proxy的IP。

我们终于见面了,在布满了金色树叶的日坛东门,手持一个黑色Gucci手包的她比我早到了三分钟,满头大汗的我连连陪不是。我想不起来是怎么样去牵她的手了,记忆这种东西不太靠得住,不可能象红木家具一样历久弥新,转过一世之后,留在我脑海里影像只剩下一副模糊的画面:我们在一个不知所谓的公园里追逐嬉戏,是泛黄的慢镜头,没有背景音乐,在一洼绿色的水面旁我唱歌给她听,是那首“初初见你,人群中独自美丽”,她骂我五音不全,但从表情上看来,她对我还算满意。那天我带了许多胶卷,全部拍光后才悻悻归去。回了家我给她打电话,问:“现在信不信我爱你?”,她说:“这有什么关系,两个人在一起玩得开心就是真理”。虽然我是个大她八岁并且已经没有太多时间去玩去选择的老男人,可对这个观点,我还是表示同意。到这里,我怎么也想不起下面的故事了,只能把这一格跳过,接下来的画面就是:年龄之间的差异使我们的感情生活产生了较大的距离,我们又吵。象所有的爱情故事一样,她对于所谓的沧桑男人心存痴迷,而我则对她的贪玩习气不太满意。

回想起那夜在三里屯吵架的一幕,她那些伤人的话象一个个炸雷在我的耳边响起,那天我喝高了暴吐,她拎着那只漆黑依旧的Gucci手包扬长而去,这使我对我们之间的感情产生了怀疑,回到单位,师爷劝我说小女孩都不懂事,想哄就哄,想蹬就蹬,千万别陷进去,我很沮丧地告诉他:“很可惜,我陷进去了”,我才不管别人是否骂我没出息。过了几天,我想给她打电话,手刚触到话筒,铃声响了,她在电话里带着哭腔说:“我想你”,我说:“咱们还真是心有灵犀”。我们坐下来谈论关于以后的生活问题,她说:“我想嫁给你”,我说:“其实我早盘算着非你莫娶”。可我当时还是没什么勇气和她同居,我潜意识里一直认为距离保持美感,我不希望这么快就打破了她对我的幻想,不能让她发现我原来是这么平庸和碌碌无为的老男人,我拒绝了她提出的“搬到一起住”的提议。

我到现在还不太能想清楚,当初在旺死城的时候,是什么使我有勇气拒绝那碗孟婆汤的,因为他们告诉我,如果不消除前生的回忆,那么前世和今生就会纠缠在一起,届时将产生的精神分裂使人痛苦之极。老太太最后一次把碗端到我面前的时候,我礼貌地再一次拒绝了那碗汤,我告诉她,我还有一个约会未了。说到这儿,我想起来了,的确答应过她的,我们约好了在最寒冷的冬季带她去我的老家无锡,去看满树盛开的梅花。其实我并不算是个一诺千金的人,这个理由也许只是自己的一个托辞,用我现在的智慧去想,是肯定想不清楚的,毕竟经过一道轮回的心灵,如同开过十万公里的越野车一样,动不动就要出毛病。

我们都爱看话剧,尤其是孟京辉的戏,在实验剧场,我们看了一出叫“思凡”的戏,那里面小尼姑高唱着寂寞难奈朝山下飞奔,满心欢喜地朝着她见到的第一个男人抛着真诚的媚眼,而那第一个男人却只是一个同样寂寞难奈的小僧。看完戏我问她:“如果你的生命中再多些选择,你能确定你会选择我吗?”,她在路上跳着格子,边跳边气踹嘘嘘地回答着:“不会,肯定不会,如果可以任我选的话,我一定会选TomHanks”,我紧紧拽着她的手,让她看我的眼睛:“你会吗?”她有些楞了,用力甩开我的手,开始喊:“为什么对你自己没有信心?为什么?只因为你是个而立之年的老男人?还是因为你在社里呆了这么久连个职称也没混上?或者说是因为师爷的稿费千字八百而你只有千字五十?”,她边说边退,在漆黑的没有路灯的北兵马司胡同里,她滑倒在地上开始抽泣,我呆立在她面前,有些惶恐,有些无奈,她知道所有关于我的事,甚至知道我存心掩盖过的一些小秘密,而这么久以来我精心为自己设计的面具也在那一刹那被撕得粉碎,我无话可说。她捡起地上的小石子儿往我身上扔,边哭边扔,我没躲,因为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能表现自己豪迈一面的机会了。我的膝盖被一块尖利的石子打中,我呻吟了一声,她爬起来帮我揉,说对不起,我说没事,这时她不哭了,换我哭,倒不是因为我窝囊,我想主要还是因为那一刻她那种关怀备至的眼神触痛了我心里较为柔软的部分。我说:“你走吧,我们这样下去估计戏不大”,她没吭声,转身就走,把我一个人留在漆黑的胡同里,我点了支烟抽起来,看着烟头红色的光晕在黑夜里一闪一闪,心特乱。三分钟以后,她又回来了,递了个麦当劳的汉堡给我:“吃吧,你就跟猪一样,夜里吃饭才香,撑死你得了”,我说:“我没开玩笑,你真的可以走了”,她说:“怎么着啊?这么就想甩了我?分手费的问题咱得好好谈谈”,我边啃汉堡边含糊其词:“什么分手费,我怎么你了就分手费?”,她笑着,“那你还想怎么着啊,我都非你不嫁了,你这儿说分手就分手,就算没分手费也得给点遮羞费啊”,我哭笑不得,手僵在半空中,她又递了包橙汁过来:“喝点,回头再噎着”,我低着头继续吃东西,狼吞虎咽,她也点了只烟,用一种我从来没听到过的语气说:“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你爱我比我爱你多挺多,这么久以来,能忍受我这么任性的人也就你一个,我也是混得走投无路了才跟了你的,你呢,千万别自卑,咱们俩绝对算是同病相怜了”,我乐了:“哈,合着你也知道自己这点臭毛病啊”。她说:“少废话,今天我底儿也跟你露了,你丫要走要留给个准话儿”,我拉起她的手深情地道了句:“都到这份儿上了,我无路可逃,就依了你吧”。

我们相遇一周年的时候,师爷赞助了我一大捧玫瑰花,是他大力吹捧过的一个花店免费提供的,我带着那束花和一枚从灯市口买的小钻戒前往朝阳门。进了门第一句话:“嫁我得了,都是熟张儿,回头嫁不出去再砸手里,多不值当啊”,她半掩房门,从门缝里接过花和戒指就把门关了,在里面喊:“忒便宜了吧,你这个有半克拉吗?这么就想娶媳妇了?”,我掏出一个从白云观求来的铜制弥乐佛说:“还有呢”,她一开门,我把佛像给她看:“这个估计一千克拉都有了”。我告诉她:“你也老大不小的了,再不嫁更待何时啊,我这儿一早准备好了,大龄男青年,要模样有模样,要文化有文化,要婚房有婚房,最主要的是,这位男青年决定这辈子娶鸡随鸡、娶狗随狗”,“别贫,就烦你这样的,要不是看在咱多年深厚感情的份上,你这号人我一早大鸡毛掸子哄将出去”。此时夕阳美景,人约黄昏,两颗假装苍老的心灵紧靠在二十八楼A座的窗台上,滋拉滋拉冒着电火花。她点头应许时,我实在是按捺不住心头的愉悦,吼了两嗓子“你总是心太软心太软”。经过仔细筹划后,我们决定旅行结婚。在网上贴完婚讯后,似乎全世界的闲人都在那一刹那涌到了台前,端详者有之,艳羡者有之,祝福者有之,狂砸不已者亦有之,我们才不管别人怎么想,最后夫妻俩合着回了一贴“祝我们自己个儿白头偕老百姓永结同心”后,就义无反顾地下网收拾行李去了。那次,是我最后一次上网。

居委会大妈要了几颗喜糖,呲着没牙的嘴笑眯眯说“一路顺风,要注意计划生育啊”。她得回单位去办交接,到时候单位车送她去机场,她让我先把行李带过来,我们在机场碰头。她从家出去的时候,让我把护身符带上,我没搭茬,直接揽将过来狂吻一口,道声:“去吧,机场见,不见不散”,“恩,不见不散”。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胡同口,我拎上行李直奔机场,一路上,看不尽的大路牌,数不清的老杨树,这些原本熟视无睹的景致在我眼中曼妙之极。开到四元桥的时候,很不幸,我们的车出事了,被路上的薄冰搓了一下,整个车“轰”地飞天而起,估计在旁人眼里就是那些警匪片里的飞车特技,我只觉得头晕目眩,眼冒金星,人随着车在空中翻了无数个滚儿,比坐过山车刺激,落地的一刹那,我才想起来忘了系安全带,于是我的大脑袋磕在了前挡风板上,顿时晕菜。迷蒙中,觉得一股热流从头顶向下流淌,热热的湿湿的….不知过了多久,我又醒了,眼前一片光海,乌泱乌泱的各色人等如潮水般朝着最亮的地方挺进,我属于爱凑热闹的人,也跟着毯儿哄,勇往直前。走到一半才想起来今儿旅行结婚的事,赶紧四处张望,发现每个人神情肃然,身板儿挺直,我觉得有些怪异,皱着眉头硬着头皮往脚下看,好家伙,哥们儿竟然悬浮在半空中往前飘着,这才知道,刚才那场车祸使我当场歇菜。也罢,即来之则安之,跟着蹭吧,继续前行。到了中转站的时候,那个叫孟婆的老太太如期出现在我们的眼帘,再接下去就是我拒绝喝汤的那一幕了。孟婆说:“很多人不喝汤是为了回去报仇的,你这种事也有过,但结局好象都不算太好”,我说没关系,我这人没别的好,就是负责任,答应人家的事一定得办到。孟老太太继续说:“你现在回去投胎的话,就比她小了二十几岁,她会等你吗?这样值得吗?”,我白了她一眼:“看来你们真是在下面呆久了不了解行情,现在都是棒小伙儿傍老太太的,小三四张的都有,我这算什么”。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我施施然回到了人间,在通过一条极其黑暗的隧道之后,我的眼前又是一片光明,此时,一双巨手将我从隧道中拽将出来,用一种带着回音儿的声音说话:“恭喜你啊,张太太,是个大胖儿子”。

那,上面就是我前世的故事了。现在对我来说,最艰巨的任务就是在世界上寻找她了。我们的新家没装电话,老家已经拆迁,估计靠电话找她是没戏了,最可恨的是,我根本不知道我身处何方,这要万一生在了台湾,那何年何月才能与她重逢啊。我眯着怕见光的小眼睛四处打探,终于在窗口的一隅看到了我期待已久的字样:积水潭医院。哈哈,合着转半天又转回来了,从这儿回家估计打车都不出起步费。可我怎么才能使她相信那就是我呢?我甚至还不会说话啊,迄今为止,我只能用哭声来表达吃喝拉撒的要求,这使我很羞涩,所以我尽量少哭,于是我那新妈就被所有人簇拥着夸道:“张太太真是好福气,你儿子不哭不闹,性格随你,特恬静”。爱谁谁吧,我现在一门心思得出去找她,可实在是动弹不得,只能在无聊无知和空虚中虚度每一天,过了些日子,我出院了。襁褓中的我好奇地观察着窗外的每一处熟悉而又陌生的景致,赫然发现,这才几天啊,北京怎么变得面目全非了,一没留神,三环旁边多了这么多高层,我心里有点发毛,顺着车里的挂历看去,竟然已是一九九八年,也就是说我在那条隧道里虚度了整整一年,天那。想到这儿,我眼框又湿了,我知道她等得好辛苦,心里念叨着:“我回来了我回来了”。很令人头疼的是,我那抹清泪被误认成某种讯息,我被新妈当场从襁褓中拽出来,检视我那块一尘不染的尿不湿,TMD,什么世道。

到了家,我欣喜地发现新家里有电脑,还有一个56K的白猫,这说明,我可以在熟练使用双手以后,凭一己之力去寻找她了。想到这里,我双拳紧握,下定决心排除万难,一定要在最短时间内找回失去的春天。七八个月有余,我已经能顺利地爬行,但还不足以爬到电脑桌上去,我试过很多次,都失败了,那桌子太高,后来新妈见我爬的辛苦,就抱了我上桌,鼓励着:“宝贝儿子,以后好好学习,长大了当个科学家”,我没搭理她,死命地按开关,经过数次不懈的努力与尝试后,我把机器打开了。这时门铃响了,家里开了客人,新妈去开门,我继续操作,在她与客人寒喧的那几分钟内,我上了网,等他们发现时,每个人都惊呆了。妈妈把我举得老高,笑着说:“我儿子是个天才”,她大概认为我是看了爸爸平时的操作才懂这东西的。从这以后,我有很多机会接触电脑,终于在我满一岁的那天,趁他们不注意,我成功地down了一个ICQ下来。我心中狂喊着:“等我等我,我这就来了”。

我成功地与她联系上了,虽然她不给我确认讯息,使我无法看到她的在线情况,但我不气馁,我孜孜不倦地给她发着消息,当然不会是以前那段往事的暗示,那会使她伤心,甚至恐惧,我不能这么做,我尝试着把自己伪装成一个与前世的我性格差不多的人,事实上也无需伪装,我坚信,如果她第一次能爱上我,那第二次也不成问题。终于在一个深夜,她给我回了一个MSG,当时我真的是欣喜若狂,要不是怕被爸妈听见,我真想大哭一场以示极度兴奋。我们开始交谈了,她看上去变了许多,有种历遍红尘的感觉,那件事对她的伤害太大了。她说她不想再嫁人了,我百感交集。我尝试着安慰她,鼓励她,但并未要求她开始新生活,我说我想见她,她说不方便,我没再强求。但日子久了,我知道我们的感情在一天天加深。有一天,新妈兴冲冲地过来捏我的脸蛋儿,她说:“宝贝儿子,你帮妈妈赚了五千块钱,妈妈明天带你领奖”,这对我来说是个机会,因为这是我唯一能见到她的机会。妈妈看我笑得开心,赏了我一个喜之郎果冻,撑得我半死。晚上的时候,我告诉她我明天去领奖,让她来看我,她答应了。

我坐在领奖台上,看着赞助商们一张张狰狞恐怖的脸庞,准备开始哭泣。看到我的脸涨得通红,妈妈把我抱过来安慰着,疼惜着。当听到喇叭里传出的刺耳声音时,我实在没忍住,哭了,哭得极伤心,台下的观众们先是一脸诧异,然后他们开始笑,笑得很开心,任凭我在妈妈的怀中挣扎抽泣。我试图在人群中寻找她,可是乱无头绪,人太多,我眼花缭乱。有个很胖的四眼把我抱过去高高举在天上,我奋力挣扎,这时,一袭黑衣的她,出现在门旁,漠然扫视着云云众生,我大喊大哭,想引起她的注意,可她没看我,只是在寻找着那个网络上的我有可能出现的形象。人渐渐散了,她还没走,场内只剩下不到十个人,她终于看到我了,她朝我走过来了,越来越近,我几乎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不争气的眼泪顺腮直下,她走到了我的面前,饶有兴致地看着我,嘴里说着谁也听不清的话,我想问她“这么久以来,你过的好吗?”,可话到嗓子眼儿里只剩下哽咽,她掏出纸巾来帮我擦鼻涕,使我有机会拉住她的手,我死死拽住那只手,想永远永远都不放开,我把另外一只手臂张开,让她抱我,在得到妈妈的允许后,她把我抱起来了,我把头埋着她的颈中继续抽泣,低声说“我想你”,她把我的头扳起来,诧异地看着我,然后觉得自己大概是产生错觉了,我继续把嘴埋到她的耳边,在她的脸上吻了一下,含含糊糊说“终于回到你身边了”,这下她有些慌了,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只是一个劲儿抓住她的手不肯放,妈妈很奇怪,因为在这以前,我对陌生人一向是爱理不理的。她凝视着我,我看着她的眼睛,用手在她的脸庞上疼惜地摩梭着。妈妈这时被组委会和记者围住采访,无暇顾及这边的事,电脑旁只剩下我和她。

我指了指电脑,她把我抱过去了,我打开写字板打道:“莲,我想你,所以我回来了”。她惊呆了,我运手如飞在键盘上敲着:“你若曾是江南采莲的女子,我必是你皓腕下错过的那一朵”,她摇着头后退,我继续打“是我啊,咱们说过要不见不散的”,她几乎崩溃,呆在原地不动。我死盯着她,她的眼框里瞬间渗满了泪,可她还是不敢靠近我,我打道:“过来抱抱我好么?”,她慢慢地走近我,小心翼翼地摸着我的头颅,我把手臂张开,拥她入怀,这次她紧紧地抱着我,贴在她的心上,我能感觉到那里在剧烈跳动,我的手在她那滑满泪水的脸上和那头黑发上轻柔抚摸,我把她的手托到我的胸口,让她感觉我的心跳,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在我的脸上狂吻不已,直到被妈妈发现后喝止。妈妈把我抢回怀抱,她魂不守舍站在原地,我又哭又闹,还是被带走了,离开的那一刹那,她冲过来拽住我的手,哑着嗓子说了句:“我等你,不见不散”。在迅速后退的视野中,我看到她慢慢地瘫软,颓坐在地上。当她的影像差不多消失在走廊尽头时,我死命昂着头用心喊了句:“不见不散”。

财神按:好也罢赖也罢,总算是把这段子写完了,用了整整一个晚上,真累。谢谢您又看到了结尾,这次除了欣慰之外,我还多了一种成就感,再次感谢。

作者 龙飞